针具名称及研究院名称更名公告_北京世界针联浮针中医研究院

针具名称及研究院名称更名公告

时间:2017-06-05 18:33:10 点击:7529次

北京世界针联浮针中医研究院针具名称及研究院名称更名公告

--北京世界针联浮针中医研究院院办

尊敬的各位朋友:
      依据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之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使用通用名称。和《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之规定: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使用通用名称,通用名称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医疗器械命名规则。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新型浮针”却为商品名,与通用名规则及注册证中的产品名称不符。因此,特做公告如下:
      为响应国家号召、法规要求及与别人区别开来。我院自2016年4月,已开始陆续把“新型浮针”在会议及日常工作中更名为“套针”(“一次性使用皮下套管针灸针”的简称)。又因我院发明的专利产品“套针”可实现7项医疗技术之用途,故又称之为“多功能套针”或“多功能皮下套管针灸针”。以后“新型浮针”一词将成为历史。经历逾一年的更名,人们讲到“套针”还会想起我们,在此感谢各位的支持与厚爱!
      此外,研究院名称也进行了相应变更,即将“北京世界针联浮针中医研究院”变更为“北京世界针联套针中医研究院”,相关手续已在工商主管部门办结。研究院国内外分支机构也将陆续做相应调整及手续变更。
      届时“北京世界针联浮针中医研究院”的各项业务由“北京世界针联套针中医研究院”继续经营,研究院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以后因工作需要可能会无法避免的使用老名字“北京世界针联浮针中医研究院”的现象,但频率将会越来越少。
      因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附:链接

 http://www.sda.gov.cn/WS01/CL0053/139000.html

《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9号)

http://www.sda.gov.cn/WS01/CL0053/103758.html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

      为避免误解,特发布此公告。


北京世界针联浮针中医研究
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